责编: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 2012-10-09 来源:浙江摄影协会 点击:6029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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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是淳安县委县政府提出的“蝶变淳安”第一年,在今后五年的时间里,淳安县将全力打造“世界山水公园、东方休闲名湖”,实现“以湖兴县”的新跨越。为践行文艺界核心价值观,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以文化建设的优异成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淳安县人民政府与浙江省摄影家协会共同举办“美丽千岛湖”国际摄影大展,以体现淳安的自然风光、历史星河、城乡新貌、人文风情。突出生态淳安、度假淳安、创业淳安、统筹淳安、幸福淳安的丰富内涵。
一、机构设置
(一)主办单位:淳安县人民政府 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二)承办单位:中共淳安县委宣传部 杭州市摄影家协会
(三)协办单位:中国摄影网
淳安县摄影家协会
(四)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及投稿地址:中国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472号市府综合楼3号楼1411室杭州市摄影家协会,联系人:刘真,联系电话:0571-85811317
二、征稿时间
本次活动自2012年10月8日起至2012年12月6日截止(以寄到为准)。
三、大赛主题
(1)美丽千岛湖——自然风光·历史星河·城乡新貌·人文风情
(2)反映1978年以前淳安县有收藏价值的历史老照片(原照片)
四、参赛规则
(一)本次大展面向海内外摄影家及摄影爱好者征稿,不受工作类别、年龄限制。
(二)参赛作品主题应集中反映淳安“美丽千岛湖”的建设、发展(特别是表现自然风光、历史星河、城乡新貌、人文风情的主题)良好的自然、人文环境。应富有时代精神和地域文化特征,格调高雅,健康向上。
(三)参赛作品在表现手法上应勇于创新,风格鲜明。题材、体裁与风格、流派不限,彩色、黑白不限。
(四)作品入选本次摄影大展将作为加入浙江省摄影家协会、杭州市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五、参赛要求
(一)参赛作品一律为10英寸,组照8英寸(一组限6幅以内),老照片不分大小。要求统一纸质摄影作品,作品获奖后要调底(原电子文件,JPG文件大小3mb以上,最好为RAW格式)历史老照片,要提供原照片。
(二)每位参赛者限投十幅作品(组照算一幅),无须装裱,作品创作时间不限。请在作品背面标明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寄时请在信封上注明:“美丽千岛湖摄影大展参赛稿”, 有收藏价值的历史老照片与其他参赛作品请分开邮寄并加注“历史老照片”字样。
(三)本次大展征稿作品不收参赛费,已明确标注“老照片字样”的未入选历史老照片退稿、其他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
七、其它事项
(一)大赛组委会拥有获奖摄影作品的免费使用权。(作品在主、承办方其它活动中使用不另付稿酬)。
(二)作品稿酬所产生的税费由作者本人负责向税务部门交纳。
(三)作品涉及名誉权、肖像权和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负责。
(四)此次大赛成立由摄影专家组成的专家评选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公平、公正地评选。评选结果将在2012年12月底在中国摄影网、浙江省摄影家协会网、杭州市摄影家协会网、今日千岛湖等各种媒体上公布。
(五)凡参加本次活动征稿的作者,主办单位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之规定。
(六)大赛规则解释权归主、承办单位。
八、奖项设置
本次大展分设一级收藏、二级收藏、三级收藏和优秀作品。具体稿酬如下:
1、一级收藏:1名,稿酬3万元/名;
2、二级收藏:2名,稿酬1万元/名;
3、三级收藏:10名,稿酬3000元/名;
4、优秀作品:200名,价值300元奖品/名;
九、媒体宣传
(一)大赛有关信息在中国摄影网、浙江省摄影家协会网、杭州市摄影家协会网、今日千岛湖等媒体发布、宣传。
美丽千岛湖摄影大展组委会
2012年10月8日